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2.2 招标编号
巩建公开【2020】047号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4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巩义市东区新兴路与河图路交汇处西北角,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高度35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836.64㎡,地上七层建筑面积12977.13㎡,新增建筑面积2419.23㎡,项目共计面积19233㎡。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安装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涵的所有内容。
2.5 项目地点
巩义市东区河图路与新兴路交汇处
2.6 项目总投资
2502.82万元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
二标段:监理
2.8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合格